2)第二十二章 猫与鼠(二)_心理罪:画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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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了‘7’的标记;其次,专案组的同事正在勘查现场,包括检查犯罪嫌疑人的寝室。刚才他们给我打来电话,据说有重大发现。”

  有几个女警匆匆地跑过来,把厚厚一叠材料递给邰伟,邰伟简单翻看了一下,抬头对那个胖子说:“局长,可以开始了。”

  局长点点头:“开始吧。”

  所有人都围向那面玻璃,方木不敢挤得太靠前,只能在人群的缝隙中竭力捕捉玻璃那面的情形。

  这是一个安装了单向玻璃的审讯室。里面陈设简单,靠左侧的位置摆放着一张桌子,两把椅子,桌子上有一盏台灯。两个警察正坐在桌前,一个翻看着刚刚递进来的材料,一个在纸上写画着什么。对面是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,看起来冰冷无比,很不舒服。墙角装有摄像头,头上悬挂着话筒,审讯室里面的声音可以通过扩音器传到外面。

  审讯室右侧的小门开了,带着手铐和脚镣的孟凡哲被两个警察架了出来。他看起来虚弱不堪,头始终低着,嘴角的血已经干涸,脸上横七竖八地分布着暗红的印记。

  那两个警察盯着他看了几秒钟,一个年长一点的警察开口了:“姓名?”

  孟凡哲低着头,毫无反应。

  另一个警察把台灯扭向孟凡哲的方向,孟凡哲的全身笼罩在强烈的灯光下,在身后的墙壁上留下扭曲的影子。

  “姓名?”

  孟凡哲还是不开口,仿佛睡着了一般一动不动。年长的警察不紧不慢地点燃一根烟,翻开桌上的卷宗。

  “2002年7月1日凌晨1点至3点之间,你在哪里?”

  没有反应。

  “2002年8月10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,你在哪里?”

  还是没有反应。

  另一个警察看看墙上的镜子,他知道局长和其他同事都在外面盯着他们。他转头看看像块木头一样呆坐在那里的孟凡哲,不由得恼羞成怒。

  他一拍桌子,大喝道:“孟凡哲!你别以为不开口就没事了,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……”

  孟凡哲猛地抬起头,面对强光,他的眼睛仍然圆睁着,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,面前的两个警察恐怕早就万箭穿身了。

  “啊——”方木又听见了在走廊里那声野兽般的低吼。

  孟凡哲的手脚都被固定在椅子上,他却拼命地向前挣扎着,看起来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摆脱束缚,向面前的两个警察猛扑过去,那个稍年轻点的警察被吓了一跳,不由得向后挺了一下身子。站在孟凡哲身后的两个警察急忙上去用力按住他,可是看起来虚弱无比的孟凡哲竟好像得了神力一般,两个人高马大的警察都按他不住,其中一个还险些被咬了一口。一个警察抽出了警棍,高高扬起……

  “不——”一个身影猛扑到玻璃上,用力捶打着。所有人都愣住了,邰伟在呆了两秒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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