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378,陶彩其人_江小姐,别来无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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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餐店,陶父掌勺,陶母买家洗碗之类的,陶彩充当服务员的角色。

  现在陶彩时不时就过来,过来也不说什么,闷头就帮方母干活。

  每次唐幸看过来时,陶彩就羞涩的笑笑。

  “阿姨,你不用跟我客气的,我这些都做惯了的。”陶彩麻利的擦完灰,又走到方母李云身边,替她打下手。

  她切菜特别好,刀功了得。

  方母看了一眼书房下棋的两人,问陶彩:“你真的喜欢唐幸?”

  这孩子心眼真的太实诚了,虽然大了点。可是女大三,抱金砖。

  配唐幸挺好的。唐幸以后工作一定很忙,家里有个年纪大点的,知冷知热的贴心人在身边多好。

  以前焦迪,李云不是不喜欢。

  而是焦迪的世界太大了,她就不是那种会为了另一半委屈求全的类型。就跟她跟唐幸分手的干净利落来说,儿女情长,不是焦迪的主要。

  但陶彩就是那种相夫教子的类型。以后唐幸主外,她主内,挺好的。

  陶彩脸就红了:“嗯,阿姨。你不会嫌弃我吧?”

  李云也不能满口应和,她说:“我和你方叔都没意见。这最主要的,还是看唐幸。”

  而且唐幸说到底也是干儿子,还是隔了一层关系的,他们这做干父母的,也不能强迫孩子。

  方母觉得他们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唐幸,晚年最大的危机已经解除,以后她就守着方志国好好的过退休的生活。

  然后,待唐幸结婚之后,他们还能帮着照顾一下孩子。

  唐母早早就把话说了,她不喜欢跟年轻人生活在一起,也不想为他们带孩子。

  她好不容易带大唐幸,不想重头再来。

  李云就想帮着带。

  儿子死后,她的心中一直有一个空洞,一个缺口,是唐幸的到来,弥补了那缺口。

  吃了晚餐,唐幸照例要去送陶彩的。

  “唐幸,你去送送小彩。”

  两人走在一起,一米六左右个子的陶彩,今天没穿高跟鞋。她平常都是在店里干活的,也很少穿高跟鞋,不方便也累人。

  高大的唐幸衬得陶彩越发的娇小。陶彩的脸颊发热,心怦怦直跳。

  陶彩长得一般,就是扔人堆里就见不着眼的那种,但也不难看。

  她五官柔和,全身散发着一种我是好女孩的气质。

  从小到大,男生都会去捉弄那些女生,有长得漂亮的,有长得丑一些的,但陶彩是从小到大,都不会被男生惦记捉弄的那种女生。

  有可能是觉得她个性比较闷,也有可能是觉得陶彩这种人太正派,如果沾染上了,就是要负责一辈子的。

  要脱手,可能比较麻烦。

  这老式楼房没电梯,两人并肩走着下楼梯。

  下了一层楼,有脚步声在他们身后匆匆响起。

  “劳驾,借过一下。”

  陶彩往旁边让,唐幸往另一边让,那人从中间穿过去了。

  结果两人还没走几步,又有人下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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