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88章 明日友好七条_埋葬大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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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怎么想出来的?用脑子?

  问题是这七个条件,随便哪一个都不像是用脑子想出来的!

  这种丧师辱国的条约,谁敢签?

  反正大明上上下下就没有一个人敢签。

  这可是要被写进史书,被后人唾骂千秋万载的!

  斟酌了一番后,曾诚觉得还是得劝劝朱劲松,毕竟这是对待外藩,条约不能这么儿戏:“启奏陛下,臣以为陛下所提之七条,倭奴未必会应,毕竟前宋之鉴不远,倭奴何敢割其九州岛?”

  朱劲松心道有什么不能签的?不就是一份破条约嘛。

  对比小鬼子们搞出来的二十一条什么的,朕提出来的这七条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良心条约了。

  再说了,倭奴想不签下这份《明日友好七条》也行,只要他们能怼得过大明的三支舰队就行。

  要是怼不过大明水师,还想不签这份《明日友好七条》,那朱劲松也只能表示遗憾,顺便再让大明的北海舰队、东海舰队外加南海舰队到倭国那边晃悠一圈,顺便再给《明日友好七条》再加上几条。

  想了想,朱劲松又道:“这样儿,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,总是有些好处许给倭国。”

  “第一,许倭国女子来大明,凡会汉语者,无论嫁人或者务工,与我大明女子相同。”

  “第二,日本男子来大明务工,凡开山、开矿等一应不涉及我大明机密事之活计,皆许。”

  “第三,朝贡之期,改三年一贡为两年一贡,也算是朕体恤倭国了。”

  “还有,凡其男女,工钱皆与日本之幕府结算,免得这些人在大明攒不下银子。”

  曾诚已经懒得吐槽了。

  对于倭奴来说,这三条里面也就只有第三条算是个表面优待,实际上,这三条当中的哪一条不是绝户计?

  您老人家这是欺负倭奴不识数还是欺负人家不识字?

  让懂汉语的日本女子来大明?嫁人或者务工与大明女子一般?问题是除了绣娘一类的女工活计,还有啥是招女子的?

  有,青楼倒是招,可是这日本女子的身子不就毁了?以后还怎么嫁人?

  至于说嫁人,这个就更可笑了。

  如果说日本女人跑来大明后都嫁了人不回去,那日本还有多少女人?

  还有那些日本男子,到时候开山开矿都允许他们干,可是您老人家看看现在干这种活儿的都是些什么人?

  基本上一水的昆仑奴啊,大明百姓干的都是那些没有危险还能赚到钱的活计好吗!

  还有那改三年一贡为两年一贡,这就更坑人了!

  要是搁在大清,这种待遇确实算得上是优待,毕竟那些外藩拿两块破石头就能换回一大堆的金银珠宝,可是搁在大明,那就是属国进贡十颗东珠,换回大明一斤茶叶。

  要是哄得大明高兴了,兴许还能再加上半匹丝绸啥的。

  但是朱劲松显然不这么认为。

  自己提出的这些条件过分吗?他们能有什么不同意的?

  后世的傻贼鹰不也在关岛驻军来着?

  朱劲松觉得自己可比傻贼鹰要好多了,起码大明的军队对于军纪抓的很严,不会像傻贼鹰家的大兵一样乱来。

  眼见朱劲松心意已决,事情就此成为了定局,曾诚也只得无奈的躬身应下:“敢问陛下,此行当以何人为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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