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七百一十九章 雨水?泪水?血水?(中)_夺鼎1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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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清义军是以史可法的名义来做号召。1648年(顺治五年)正月下旬在巢县、无为州还发生了假借史可法名义起兵抗清的事。宣城人朱国材曾任史可法记室,清军南下后他躲在巢县姓周的家里,“敝衣草履,形容枯槁,曰:‘我史阁部也,苦身劳形,志存恢复。今约会兵数万,刻日齐集,大事可图也。但机事贵密,不可轻洩。’”有盐城起义失败的厉豫避难巢县,同朱国材结盟,以史可法的名义号召士民,正月二十五日集众一千多人乘夜攻破巢县,二十九日又攻克无为州。几天以后,清援军赶到,“获贼首朱国材、厉豫,从贼者尽歼灭,仍误杀良民无数”。当朱国材冒充史可法号召反清复明之时,巢县生员祖谦培、无为州生员沈士简等十余人都“头巾蓝衫”前往谒见,共图义举,后来遭到清政府的无情镇压。

  但是,史可法家族的人,在清军之中做官的可是为数不少。那么,就有一种可能,不厚道的作者推断,史可法以自己一人的死,换来了整个家族的投降清朝。这样,既保持了史氏家族的名声,又得到了荣华富贵的大把实惠。果然是好手段,好算计!

  史可程自然对洪大学士的这个态度感激涕零,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的,总而言之,水珠在脸上纵横交织。“学生家兄,不识天命,抗拒天兵,然大人和大将军却不念罪孽,反而以高官厚禄相待。如何不令学生全家效犬马之劳以报恩泽于万一?”

  说到这里,顾不得地上泥水,史可程噗通一声便跪倒在地,向洪承畴叩头谢恩。头上的斗笠落到了地上,露出了头上新剃的金钱鼠尾辫,靑虚虚的头皮,让人看得有些炫目。

  洪承畴自然要双手搀扶史可程起来,二人更是要好生的表演一番。正在说话间,从瓮城门外,一匹漂亮的桃花马气急败坏的疾驰而来,四只马蹄在满是泥水的烧灰道路上溅起了无数的水花,惹得洪承畴的护卫有些恼怒,“哪个混蛋?!敢在大人面前如此放肆?!想死不成!?”

  正待要上前去将马上的骑者拽下来先饱以老拳,然后再一刀斩了,人头挂在城头上示众。洪承畴却从雨雾之中认出了此人,“那边的人是我大清的功臣,不可造次,请他过来说话。”

  在城墙下的藏兵洞内,史可程将洪承畴安顿好,这才起身告罪离去,与来者擦肩而过,相互施礼时,心中不无嫉恨的骂了一句:“小白脸,嚣张什么?!你头上戴的帽子,只怕比武大郎的还要绿一些呢!简直就是莫干山、大草原一样!”

  来的人,正是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侯公子。

  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,“猴子的屁股本来就是红的,平时蹲坐在地上,人们不容易看到,当它爬到高处的时候,红屁股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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