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五十章:怎么,不想见我吗?_魔女大人,请不要再复活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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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供住处、搬运行李、准备吃得用的,还说让李奥瑞克王出来接待他们,态度很是傲慢。”

  李奥瑞克一听就恼了,说:“他妈的!有病吧?我又不是来看他们的。”

  罗米拉一耸肩,故作阴阳怪气的说道:“他们说这是蛮族的规矩,让我们按照礼数办事。”

  李奥瑞克顿时恼了,说:“一群什么叼东西?乌鸦王都死了,剩下一帮孙子还在这装爷爷?要不是卓格卡缪要来,我能准他们进城?真是找不准自己的定位……哦,这样吧,让我们接待客人的使者都撤回来,等着接卓格卡缪,别理这些家伙。”

  希雅问道:“那这些人怎么办呢?就在门口晾着吗?”

  一听这话,李奥瑞克忽然露出坏笑,说:“不用,我会派个硬茬去收拾他们。”说着把“啄眼”拔了出来。

  ……

  卓哈部、桑海部、狼爪部、山猫部、金刀部、逐日部、高原遗部,一共七个部落。

  七个部落七位使者。能代表部落的,身份都不低,这七人要么是部落族长的亲戚,要么就是位高权重的大臣。此时,七个部落的车马停在广场上,车马运载着许多货物,其中既有他们自己的行李,也有给李奥瑞克送来的见面礼。

  七个部落之中,以逐日、金刀两个部落势力最大。据说逐日部全民皆兵,能征善战,他们有骑兵五千,勇士一万;金刀则有纵横千里的肥美水土,粮草充裕,人口众多,装备精良。

  逐日部的代表,是个身材敦实的武士,这人一米七几,也不算矮,但他身形极宽,膀大腰圆,就显得整个人仿佛一座石墩。此人名叫“爪哈姆”,又名“碎石”、或者“碎石武士”,传说他有过人之力,双手轻轻一拍就能击碎山岩,还曾经靠着一双铁手,在战场上连着将九个带甲的敌人打到吐血。

  这人是信使中武艺的代表,而且放在整个“乌鸦王”旗下,也是一流的武士。他一脸傲慢的看着野狼城街道,说:“乌鸦王真是老了,竟然被一个高原人杀了,我就说这蛮王的位子不该给一个整天嘬烟袋的痨病鬼来当。果不其然!人死了不说,还让我们也跟着受辱。”

  金刀部的代表此时也附和道:“就是!白瞎了我们部落给他援助了那么多军费。”

  金刀部的代表是个老妇人,人称“金雕夫人”她凸鼻凹眼,脸皮似干旱时候的土地,相貌极其丑陋;然而她身上戴的珠宝却足以刺瞎人眼。我们不说她五官上的金银饰品,也不说话她手脚脖子上的珠串,就单说她骑着的那匹马,就足以让任何一个小贵族相形见绌——这马儿踩着金马蹄铁,背上包裹银护甲,马鞍上面穿满了血红玛瑙珠,马头上面戴着一顶造型别致、装饰繁复的宝冠,这宝冠上镶嵌了碎钻、翡翠还有珍珠,有金线银丝,镂空雕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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