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零六章 代言人敲定_重生创业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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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滚石唱片的负责人试探性的问:“许先生,您大概一年能付多少版税?”

  许逸阳笑道:“玩玩嘛,一年几百万港币我还是花得起的,不过诸位公司也不少,所以我的想法就是,每家公司一年100万港币,我一次性签二十年,或者干脆就签三十年。”

  大家均是一惊。

  一百万港币,对一家唱片公司来说,算不得一笔大钱。

  但是,对方一口气就要签三十年,这可就是三千万港币。

  在他们看来,这钱,跟白捡的有什么区别?

  手机播放音乐?现在能真正播放音乐的,就是磁带、CD这两种载体,MP3虽然已经有了,但是那东西很贵的,一个MP3里面也就只能装载一张专辑的歌曲。

  最可气的是,MP3下载音乐,都是盗版,根本就不给唱片公司付费。

  就算将来手机有了MP3的功能,大家也根本不可能从中获取到任何收入,与其这样,还不如就把手机上的版权卖给许逸阳。

  现在的他们,根本就想象不到,将来会有一种东西叫彩铃;更想象不到,将来大家会通过智能手机,直接用手机、通过网络随意听歌,这些未来对他们来说太远了,远到看不见任何端倪。

  于是,杨守成端起酒杯,笑眯眯的对许逸阳说:“许先生果然有想法、有创意,既然这样,那我第一个支持许先生!”

  嘴上这么说,其实他心里的想法很简单:“这个傻叉,给老子送零花钱来了!而且一送就是三十年,真他妈智障……”

  其他人的想法也都一样。

  所以,大家几乎没有任何犹豫,全部同意了这个合作。

  这样一来,以后港台歌曲在内地手机端的版权,几乎就都被自己垄断了。

  以后移动、联通、电信,想自己做彩铃可以,但自己做就别想用这些港台流行歌曲,用的话就必须接受由自己来负责他们的彩铃业务、自己与他们分成。

  以后什么QQ音乐、网易云音乐、酷狗、酷猫的,都得找自己拿版权,自己如果不给,谁也别有脾气。

  而这个代价,一年不过就是五六百万港币而已。

  还不到一百万美金,简直划算到炸。

  许逸阳激动之余,立刻跟大家约好,明天下午借李公子的公司作为签约地,大家一起把合同签了,顺便把谢庭峰的五年代言合同也签了。

  同时,许逸阳也拜托大家帮忙跟其他中小型唱片公司联系一下,中型唱片公司,自己一年给40-50万,小型给20-30万。

  其实已经没几家公司了,大部分的中小公司,都在这几家公司旗下,剩下的只是寥寥几家。

  大家自然也愿意介绍几个音乐圈的朋友过来,于是纷纷答应。

  许逸阳问滚石的负责人:“台湾有个叫吴宗现的艺人,我听说他有一家唱片公司?”

  “是的。”对方点了点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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